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舊聞證誤 [宋]李心傳撰 崔文印點校

 

目錄

 點校說明

 卷一

 卷二

 卷三

 卷四

 補遺

 附錄

  四庫全書總目

  李調元序

  錫曾跋

  李光廷跋

  繆荃孫跋

點校說明

  舊聞證誤四卷、補遺一卷,宋李心傳撰。

  李心傳字微之(公元一一六六—一二四三),四川井研人。慶元元年(一一九五),由於鄉試失意,從此便絕意進取,專以著述為事。後因崔與之、許奕、魏了翁等人推薦,被召入史館,賜進士出身,專修中興四朝帝紀。遷著作佐郎,兼四川制置參議官,並繼續修十三朝會要。

  李心傳很早就留心於史學,對宋的歷史和掌故十分熟悉,除舊聞證誤外,他還撰有建炎以來繫年要錄和朝野雜記等書。舊聞證誤是繼要錄之後撰成的,主要是對當時一些野史、筆記中關於宋朝掌故的某些錯誤記載進行駁正。「上自朝廷制度,下及歲月參差、名姓之錯誤,皆一一詳徵博引以折衷其是非」(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八八)。其體例是先列原文,再加駁正,條分縷析,十分清楚。它不僅澄清或明確了不少史實和典章制度,而且還保存了不少資料,對研究宋史頗有裨益。

  據宋史藝文志和李心傳本傳記載,舊聞證誤原有十五卷,但自明以後已無全本。清乾隆間,四庫館臣從永樂大典中輯出了一百四十條(其中有原文而脫李心傳按語的九條,有按語而無正文者兩條),按時間先後排列,分成了四卷。這個輯本,不久即為李調元刊入了函海。同治間,張丙炎輯刻榕園叢書,本書亦被收入。清末,繆荃孫再度校刻本書,又收輯于藕香零拾之中。繆荃孫不僅對全書進行了較精的校勘,而且還從錢塘丁氏影寫宋本殘存的第一、第二卷中,輯出了大典所遺者為一卷,作為補遺,附于書末,是舊聞證誤較好的本子。

  這次整理,即以藕香零拾本為底本,參校函海和榕園叢書二本,個別原引文不通或有可疑之處,還檢核了原書。凡刪字,皆將原文加圓括弧,凡增補,皆將所增補之文加方括弧,並都在圓括弧中注明刪或增補的理由。此外,這次整理所加的若干按語,也都加以圓括弧,以和原有的注文、按語相區別。

  本書各本的幾個序、跋,以及四庫提要,有助於對本書的了解,這次都附在書後以備參考。

舊聞證誤卷一

建隆至天禧每朝廷大禮,二府必進官。天聖二年南郊,呂許公懇言之乃止。自是止加恩而已。 【 出宋敏求春明退朝錄】 按國史,太祖四郊,二府加恩而已,未嘗進官。太宗六行大禮,惟雍熙南郊、端拱耤田,二府進秩,其四郊但加恩。真宗初郊,惟二相進秩。其後三郊,兩府始遷官爾。宋所記差誤。

太祖少親戎事,性好藝文。即位未幾,召山人郭無為於崇政殿說書,至今講官所領階銜猶曰崇政殿說書焉。 【 出張芸叟畫墁錄】 按國史,仁宗用孫宣公之請,以賈文元等四人為崇政殿說書,[崇政殿說書] 【 (據繆荃孫校宋本補)】 自此始。抱腹山人郭無為乃太原宰相也。崇政在太祖時為講武殿,太宗太平興國八年五月始改。

唐至五代,國初,京師皆不禁打繖,自祥符後始禁,惟親王、宗室得打繖。其後通及宰相、樞密。 【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】 按會要,國初惟親王得張蓋。太宗時,始許宰相、樞密使用之。此云國初不禁,又云祥符後始及樞輔,皆誤也。

乾德元年六月,命大理正奚嶼知館陶縣,常參官知縣自嶼等始也。注、實錄,建隆二年十一月,以祠部郎中王景遜為河南令,不知諸書何故乃言知縣始此,豈令與知縣不同乎? 【 出李燾長編】 按京朝官出為赤縣令者不復帶本官,自唐以來皆然。如建隆四年以水部員外郎李王癸為浚儀令,兵部員外郎柴自牧為□□令之類。至是奚嶼始帶大理正出知館陶縣,故史臣云「常參官知縣」自嶼始也。然建隆二年六月甲寅,曹州冤句令曹陟以清幹聞,擢左拾遺,知縣事又在奚嶼之前,則「常參官知縣」不自嶼始矣。豈非陟以就任改秩之故,不得為事始,而史臣特取「常參官自京都出知外縣者」而記之耶?大抵國初之制,朝官出為縣令則解內職,朝官出為知縣則帶本官。由此言之,令與知縣不同甚明。

乾德三年春平蜀,蜀宮人有入掖庭者,太祖覽其鏡背云「乾德四年鑄」,上大驚,以問陶、竇二內相。二人曰:「蜀少主嘗有此號,鏡必蜀中所鑄。」上曰:「作宰相須是讀書人。」自是大重儒臣。 【 出劉貢父詩話 脫心傳按語 今本中山詩話闕。】

王晉公祜事太祖為知制誥,太祖遣使魏州,以便宜付之,告之曰:「使還,與卿王溥官職」。時溥為相也,蓋魏州節度使符彥卿,太宗夫人之父,有飛語聞於上。祜還,以百口保彥卿。帝怒,貶護國軍行軍司馬,華州安置,七年不召。太宗即位,以兵部侍郎召,不及見而薨。初赴貶時,親賓送於都門外,謂曰:「意公作王溥官職矣。」祜笑曰:「祜不做,兒子二郎必做。」二郎者,文正公旦也。 【 出邵伯溫聞見前錄。】 按國史,開寶二年二月,以知制誥王祜知潞州。七月,魏帥符中令彥卿移鎮鳳翔。八月,王公自潞州移守魏。此時王祁公罷相已六年,晉公實自上黨徙魏,不應云「奉使還,與卿王溥官職也」。符令傳云,行至河南,以在告滿百日免。明年,李莊武繼勳鎮大名,即魏州,晉公移襄州、潭州,代還,知吏部選事。六年,坐忤參知, 【 此時盧多遜。】 貶華州司馬。不應云「自魏州使還即貶也」。晉公本傳,太平興國三年,自華州起知河中府。六年,召為左司員外郎。八年,遷中書舍人。雍熙三年,知開封府。四年,以病罷為兵部侍郎。據此,則晉公自華陰再起恰十年。邵謂「太宗即位,以兵部侍郎召,不及見而薨」者,謬誤尤甚。

本朝父子狀元及第,張去華、子師德,梁灝、子固而已。 【 出王明清揮麈前錄】 按,開寶二年,安德裕狀元及第,五年,子守亮繼之,凡三家。仲言遺其一耳。

石林燕語云,國初取士猶用唐故事,禮部放榜。開寶六年,李文正知舉,下第,進士徐士廉擊鼓自訟,詔盧多遜即講武殿覆試。於是再取宋準而下二十六人。自是遂為故事。辨云,時以李瑩、侯陟、郝益考試,通得一百二十七人,並放及第。此云盧多遜覆試,又云再取宋準而下二十六人,皆非。 【 出汪端明辨石林燕語】 按是舉覆試,凡得進士二十六人,明經三十人,明禮十人,三史三人,學究十八人,明法五人,總諸科為百有二十七。葉公所云專指進士,汪公并諸科言之,是以不同也。

上命曹彬、潘美、曹翰收江南,以沈倫為判官,臨行朝辭,赴小殿燕餞,酒半,出一黃帕文字,顧彬曰:「汝實儒將,潘美、曹翰桀悍,恐不能制。不用命者,望朕所在,焚香啟之,自有處置。」諸人惶恐汗下。沿路或欲攻劫,及江南城破,李主出降,二人皆欲面縛之,曹王以所授欲宣讀,事遂解。如此者數四。功成還朝,曹王面奏沿路及至軍前將佐皆用命一心,乞納所降特。後有旨宣赴後苑,酒半,諸人起納敕,上令潘美啟封,曹翰執讀,執政環立。展示,乃一張白紙,眾皆失色。上笑,再命飲,極歡而退, 【 出建隆遺事】 按,此一事諸雜記多言之,互有不同。然以史考之,有可疑者:太祖實錄,開寶七年九月癸亥,命潁州團練使曹翰率兵先赴荊南。丙寅,以宣徽南院使曹彬、馬軍都虞侯李漢瓊、判四方館事田欽祚,同率軍赴荊南領戰,棹兵沿江而下。丁卯,以山南東道節度使潘美、步軍都虞候劉遇、東上閤門使梁迥,並領軍赴荊南。十月壬辰,彬等離荊南。甲辰,以彬為昇州西南面行營馬步軍戰棹都部署,美為都監,翰為先鋒都指揮使。當出軍時,曹、潘二公蓋先後受命。然武惠嘗平嶺南,為大將,恐太祖不應有是言。沈倫者,本名義倫,時已為集賢相,太宗即位,去義字。此云沈倫為判官,妄也。沈相乃伐西川時為轉運使耳。江南既平,曹翰攻江州,尚未下,九年五月屠之,六月賞功,為桂州觀察使,判潁州。蓋翰未嘗還朝。此云美啟封,翰執讀,亦誤矣。意者太祖此旨為曹翰、田欽祚輩設,而傳者失之,不可不辨。

太祖遣曹彬取江南,潘美為副。太祖知美有謀難制,召二人升殿,謂曰:「但大使斬得副使,取得江南。」美震怖而出,由是迄無敗事。 【 出祖宗獨斷】 按,國史,曹彬以宣徽使行,潘美以山南東道節度使,美不過闕也。太祖所言,蓋翰、彬之副田欽祚等爾。

曹彬、潘美伐太原,將下,曹麾兵稍卻,潘力爭進兵,曹終不許。即歸至京,潘詢曹何故退兵不進,曹徐語曰:「上嘗親征不能下,下之則我輩速死。」既入對,太祖詰之,曹曰:「陛下神武聖智,尚不能下,臣等安能必取?」帝頷之而已。 【 [闕書名 出王鞏隨手雜錄](按,此注原在下文「二公未嘗共伐太原」一句下,今據隨手雜錄移此)】 太祖親征太原不能下,開寶二年春也。時曹武惠實掌兵扈駕。明年,命潘武惠伐嶺南。四年,嶺南平,留知廣州。五年,兼嶺南轉運使。六年,還朝。七年,與曹武惠同伐江南諸國,八年克之,九年還朝。是歲,太祖崩。二公未嘗共伐太原也。按,史,開寶元年嘗伐北漢,李繼勳為大將,曹王為都監。然上親征乃在次年,此謂「神武聖智尚不能下」,蓋誤也。太平興國四年,曹王為樞密使,潘武惠為北面都招討制置使,二公同行。然是歲太宗乃親平太原,亦與此錄不合。又按,平晉之歲,太宗親征幽州,不能下。雍熙三年,曹、潘二王同出,亦無功。疑所云「神武聖智不能下者」指此。然是役也,曹出山前,潘出山後,潘克雲中五郡,以曹失律,遂班師,實不同行。此云「曹麾兵稍卻,潘力爭」,亦非也。曹既失律,召還下吏,責為衛將軍。潘屯雁門如故,久之,乃入朝。此云「既還京,曹語潘」云云亦謬。

開寶後,命中書、樞密皆書時政記以授史官。 【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。】 按,實錄,景德三年五月丙午,樞密院始置時政記,月終送中書,用王文穆、陳文忠之請也。大中祥符中,又命直送史館,非始於開寶後,葉誤矣。

太祖即位後有旨,諸房子並稱皇子、皇女。有言恐無差別,上曰:「猶子即子也。新得天下便生分別,朕不欲為也。」至太宗即位,分皇子、皇姪矣。 【 闕書名。】 按史,太平興國七年以前,燕、秦二王及魏悼王之子皆稱皇子,故魏悼王長子德恭初除貴州防禦使,稱皇第四子,與德昭、德芳同,而其長女亦封雲陽公主,女婿韓崇業除右衛將軍、駙馬都尉,循故事也。七年夏,魏王得罪,下詔削其子女封爵,並云德恭、德隆宜稱皇姪。於時,燕、秦二王已薨。此云「太宗即位,分皇子、皇姪」,蓋誤也。

國初取進士,循唐故事,每歲多不過三十人。太宗初即位,天下已定,有意於修文,特取一百九人,自唐以來未有也。辨云,國初取進士,每歲有不特三十人者。 【 出汪端明辨石林燕語】 按太祖一朝放進士十五榜:李肅榜六人;劉察榜七人;蘇德祥、李景陽、張拱榜皆八人;劉蒙叟、柴成務、安德裕、安守亮榜皆十人;張去華、劉寅榜皆十一人;馬適榜十五人;楊礪榜十九人;宋準榜二十六人。惟開寶八年王嗣宗一榜放三十一人,葉不誤也。

太宗初即位,張齊賢方赴廷試,太宗欲其居上甲,而有司偶失掄選,置於丙科。帝不說,有旨,一榜盡與京官、通判。文定得將作監丞,通判衡州,不十年,位宰相矣。 【 出邵伯溫聞見前錄】 按,會要,太宗所取進士,太平興國二年呂文穆蒙正榜凡五人,第一等除將作監丞,今之宣義郎;第二等除大理評事,今之承事郎,並通判諸州。三年,胡祕監旦榜七十三人;五年,蘇參政易簡榜百一十八人,皆倣此例。邵氏謂以文定故,一榜盡與京官、通判者,謬也。文定實呂文穆榜第一等及第。是時止分兩等,安得有第三甲也?後十五年,文定乃拜相。

舊時見任官應進士舉,雖中選止令遷官,而不賜科第,不中者則停見任,其愛惜科名如此。自淳化後,遂皆賜第。辨云,太平興國五年,單餗、周繕賜及第,餘皆節度掌書記,非皆不賜第也。 【 出汪端明辨石林燕語】 此所辨未盡。按史,不中者停見任,乃雍熙二年宋惠安、李文正兩相之請,非舊皆如此也。真宗天禧二年,既申嚴其制,劉燁知制誥,又請已受蔭者不許鎖試,不行。明年,禮部貢院奏鎖廳不及格人姓名,詔罸金十觔,今後不得應舉。天聖四年,宋宣獻為翰林學士,又請不及格人許再取應,從之。蓋自雍熙至天聖四十餘年未嘗有停任者。

太平興國六年九月,以石熙載充樞密使。注,熙載以文資正官充使,不知帶檢校官否。據實錄、會要,不帶檢校官乃自錢惟演始。 【 出李燾長編】 按,石公初自朝散大夫、刑部侍郎除中散大夫、戶部尚書充使,又自金紫光祿大夫、戶部尚書罷為僕射,皆不帶檢校官。蓋前此文臣惟趙韓王嘗充而不帶正官,至是以尚書代檢校官也。及祥符中,陳文忠、王文穆並使,真皇眷之厚,乃不去正官,而加檢校太尉。自是寇萊公、丁晉公、馮魏公輩皆因之。文簡謂「不帶檢校官自錢文僖始」,蓋引祥符以來近例,失於參考耳。

太宗時,宋白、賈黃中、呂蒙正、李至、蘇易簡,五人同時拜翰林學士承旨。扈蒙贈之以詩曰:「五鳳齊飛入翰林。」其後蒙正為宰相,黃中、至、易簡參知政事,宋白官至尚書,老於承旨,皆為名臣。 【 出歐陽修歸田錄】 按國史,此太平興國八年五月事也。實李文恭穆與宋、賈、呂、李五公同入翰林,後二年,蘇易簡始為學士。

縣吏受郡事而下之縣者,今皆曰祗候典,訛也。皇朝會要,唐藩鎮皆置邸京師,謂之上都留後院。大曆十二年,改為上都知進奏院。摭言:夏侯孜僕曰,擬作西川留後官,以此言之,乃借唐藩鎮留後吏目以為稱,當曰知後典也。 【 闕書名 出程大昌演繁露。泰之,大昌字也。】 按,皇朝會要,宋初緣舊制,藩鎮皆置人為進奏官,軍監、場務、轉運使則差知後官,或副知掌之。太平興國八年,汰進奏知後官,存百五十人,並充進奏官,罷知後官之名。咸平五年,復令進奏官各置守闕副知一名。泰之所云祗候典,當為知後者是矣,而以為法唐藩鎮吏目以為稱則誤。蓋知後官之名乃國初所創,下於進奏官一等,非唐之舊名也。朱希真云,太平興國中,諸降王死,其舊臣或宣怨言,太宗盡收用之,寘之館閣,使修群書。如冊府元龜、文苑英華、太平廣記之類,廣其卷帙,厚其廩祿贍給,以役其心,多卒老於文字之間。 【 出王明清揮麈後錄】 按,會要,太平興國二年,命學士李明遠、扈日用偕諸儒修太平御覽一千卷、廣記五百卷。明年,廣記成。八年,御覽成。九年,又命三公及諸儒修文苑英華一千卷,雍熙三年成。與修者乃李文恭穆、楊文安徽之、楊樞副礪、賈參政黃中、李參政至、呂文穆蒙正、宋文安白、趙舍人鄰幾,皆名臣也。楊文安雖貫浦城,然恥事偽廷,舉後周進士第。江南舊臣之與選者,特湯光祿、張師黯、徐鼎臣、杜文周、吳正儀等數人。其後,湯、徐並直學士院,張參知政事,杜官至龍圖閣直學士,知制誥,皆一時文人。此謂「多老於文字之間」者,誤也。當修御覽、廣記時,李重光尚亡恙,今謂因「降王死而出怨言」,又誤矣。冊府元龜乃景德二年王文穆、楊文公奉詔修,朱說甚誤。

張融自密直守蜀,歸為樞密副使,建第差壯麗。太宗一日語融曰:「聞卿建第甚雄,朕方要一庫未成,可輟之。」融即日遷居佛寺,今新衣庫是也。 【 出王鞏聞見近錄】 按,陳和叔拜罷錄,太宗朝副樞密者凡十七人,但有張遜、張宏,無張融也。成都知府題名記,太宗時亦無張融,但有張忠定耳。定國恐誤。

寇忠愍為執政,尚少。太宗嘗語人曰:「寇準好宰相,但年尚少耳。」忠愍乃服何首烏,而食三白,鬚髮遂變,於是拜相。 【 出王鞏聞見近錄】 按,寇公以淳化二年入宥府,時年纔三十一。四年,以與張遜不協,罷。五年,復為參知政事,至道二年又罷。真宗咸平六年除三司使,景德元年八月自三司拜相,時年四十四矣。此所記皆誤。

錢公若水為樞密副使時,呂相端罷。太宗明日謂輔臣曰:「聞呂端命下哭泣不已。」錢公厲聲曰:「安有此!」退謂諸公曰:「我輩眷戀爵祿,上見薄如此。」遂力請罷。 【 闕書名。出王鞏聞見近錄】 此亦謬誤。按,錢公以至道元年正月除同知樞密院事。四月,呂公相。三年三月,太宗崩。六月,錢公罷。咸平元年十月,呂公免相。皆與此不合。

咸平元年,上自即位以來,夜則召儒臣詢問得失,或至夜分,其後率以為常法。聖政錄云,召侍講、侍讀學士。二年七月,始置講讀學士,此時未有,今改為儒臣,庶不相妨。 【 出李燾長編】 按,翰林侍讀學士,唐開元中置,王涯、權德輿等嘗為之,後廢。太平興國中,太宗復置翰林侍讀,以呂文仲為之。尋又改為侍講,迄真宗不易其任。石守道所謂講讀學士,即指此爾。

張忠定為御史中丞,彈奏張丞相齊賢,齊賢深以為恨。言於上曰:「張詠本無文,凡有申奏,皆婚家王禹偁代之。」禹偁前在翰林,作齊賢罷相制,其詞醜詆,故并欲中傷之。公聞自辨,因以所為文進。上大說。 【 出王闢之澠水燕談錄 脫心傳按語】

祖宗時雖有磨勘法,然自朝官以上悉中書行之,蓋以別流品耳。至道二年,太宗祀南郊,百官皆進秩。時寇萊公參知政事,素所喜者多得臺省清要官,所惡及不知者即序進之。廣州左通判、右正言馮拯轉虞部員外郎,右通判、太常博士彭惟節乃轉屯田員外郎。惟節自以素居馮下,章奏列銜皆仍舊不易。萊公怒,特詔馮毋得亂經制。馮憤,因上疏極論寇公擅權。太宗由是怒,尋命出守。此國史所書也。仲言謂「磨勘吏部成法,非宰相所專」,乃元豐官制後事,豈可謂蔡書牴牾耶? 【 闕書名】 按,今郎官二十四階,易以三朝郎、右正言。太常國子博士階易以一承義郎。故磨勘止在吏部而已。蔡書誠有牴牾者,不在此條。

王沂公青州發解,及南省、廷試皆為第一。中山劉子儀時為學士,戲語之曰:「狀元試三場,一生喫著不盡。」公正色曰:「曾平生之志不在溫飽。」 【 出魏泰東軒筆錄】 按,國史,沂公以咸平五年第進士,後十八年,劉子儀始為學士。按劉子儀咸平元年及第,在沂公前四年耳。天禧四年,子儀為學士,此時沂公執政久矣。

寇忠愍公判天雄軍,王文康公為轉運使,奏公僭侈,太宗怒,問翰林承旨王明,明曰:「此騃耳。」太宗從之。公後以女適文康,及謫雷州,賴文康當國,故得不死。 【 出蔣魏公逸史】 按,寇公在長安走馬,承受奏其僭侈,真宗以問王魏公旦。旦奏云云。及謫雷州,王文康為密直,亦坐累免。蔣誤記也。又,國史,寇公判天雄乃祥符初事,是時晁文元、李昌武、楊大年在翰苑,亦無王明。明初自右職換禮部侍郎,未嘗入北扉,不知蔣何以鹵莽如此。

[北虜講和] 【 (據繆荃孫校宋本補)】 ,王文正、李文定俱秉政,文定曰:「外寧必有內憂,三十年後東封西祀方在公等之手,吾不見也。」文正為相,果有東封西祀之事。 【 闕書名 出朱弁曲洧舊聞】 按,契丹講和在景德元年,後十二年,李公始自陝西都轉運使入翰林為學士,此事當指李文靖。

真宗既與契丹和親,王文正公問於李文靖公曰:「和親何如?」文靖曰:「善則善矣,但恐人主侈心生耳。」文正亦未以為然。及真宗晚年,多事巡游,大修宮觀,文正乃潛歎曰:「李公可謂有先見之明矣。」 【 闕書名 出司馬光涑水記聞】 按,國史,景德元年十二月,契丹平,此時李文靖之薨久矣。

王沂公久在外,意求復用。宋宣獻為參知政事,甚善呂許公,許公時為昭文相,為沂公言曰:「孝先求復相,公能容否?」呂公許諾。宣獻曰:「孝先於公交契不淺,果許,則善待之,不宜如復古也。」 【 謂李文定】 呂公笑然之。遂奏言王曾有意復入,上許之。呂公願以首相處之,上不可,許以亞相。乃使宣獻問其可否,沂公無所擇。既至,呂公專決,事不少讓,二公又不協。 【 出蘇轍龍川別志】 按,國史,景祐元年八月癸亥,樞密使王文康公薨。是月庚午,召王沂公於河南,為樞密使。明年三月,李文定公自集賢相罷,沂公以次輔代其位,恐非求復入也。癸亥、庚午相去七日爾,豈容往來問可否耶?既因人而求相,又居右而不擇,沂公決不然。文定所記,疑得之張宣徽,大不可據。

真宗大漸之夕,李文定與宰執以祈禳宿內殿。時仁宗幼沖,八大王元儼有威名,以問疾留禁中,累日不肯出,執政患之。偶翰林司以金盂貯熟水曰:「王所需也。」文定取案上墨筆攪水中,盡黑,令持去。王見之大驚,意其有毒也,即上馬去。 【 出邵伯溫聞見前錄】 按,真宗以乾興元年二月崩,此時李文定得罪,黜知鄆州久矣。

樞密使罷政降麻,熙寧間呂惠穆公弼因爭新法求去,王安石陰沮之,令送舍人院命詞,此恩例遂廢。 【 闕書名】 按,國朝故事,樞密使以使相若節度使罷。又,樞密使帶平章事而罷為散官,則學士院降麻。若樞密使不帶平章事而以散官罷,則止舍人院命詞。考之實錄,太平興國六年,楚景襄罷為上將軍;皇祐五年高文莊、嘉祐四年田宣簡罷為觀文殿學士,皆不降麻。惟太平興國八年石元懿以僕射罷,太宗眷之厚,乃降麻耳。外此降麻者十八人:吳侍中、李元靖、曹武惠、王忠肅、寇忠愍、曹襄悼、錢文僖、張榮僖、楊恭毅、王康靖、夏文莊、狄武襄、王武恭、賈文元、宋元憲、張康節、富文忠、文忠烈,蓋皆以使相若節度使罷,故誕告焉。大中祥符七年,王文穆、陳文忠罷為尚書;八年,陳文忠再罷為僕射,皆降麻者,以二公悉帶平章事故也。若楚景襄等則皆不降麻。舊典明甚,豈特呂宣徽哉?況呂以觀文殿學士罷,正與田、高二公所除官同,似非介甫沮之也。淳化三年,王顯罷,蘇易簡草麻,蓋以建節之故。

諫議大夫張師德謁向文簡公曰:「師德兩詣王相公門,皆不得見,恐為人輕毀,望公從容明之。」一日,方議知制誥,公曰:「可惜張師德。」向公曰:「何謂?」公曰:「累於上前說師德名家子,有士行,不意兩及吾門。狀元及第,榮進素定,但當靜以待之耳。若復奔競,使無階而進者當何如也?」向公方以師德之意啟之。公曰:「某處安得有人敢輕毀!」向公自稱師德適有闕望,公弗遺。公曰:「第緩之,使師德知聊以戒貪進,激薄俗也。」 【 出王文正遺事】 按,實錄,張尚賢以大中祥符四年十一月及第。掖垣叢志,尚賢以天禧二年十一月知制誥,此時及第才七年耳。前一年,王公已免相,是時閣下乃盛文肅度、劉子儀、陳知微、王章惠隨、夏文莊竦,凡五人。若有闕,則尚賢資甚淺,恐亦未在議中。曾子固隆平集云,尚賢守道不回,執政不說,在西掖者九年。如此,則似非奔競者。

真宗大中祥符六年十二月,張齊賢卒。齊賢以右僕射奉朝請,與宰相向敏中爭娶薛惟吉妻,敏中坐此罷。 【 闕書名】 按,此咸平五年十月事也。張公實判永興軍。今云僕射奉朝請,蓋誤。

楊文公 【 (按,據下文,考宋史卷二一0宰輔表,疑是「王文公」之誤)】 在禁林,真宗欲立章獻為后,朝議欲得公作冊文,使丁晉公諭旨,召至中書。扣所坐之曰:「幸得聯此坐矣。」公曰:「相公失言。」竟不撰冊,公亦罷去。王文正在中書時,已立章獻為宸妃矣,公亦短之。 【 闕書名】 按,本朝故事,中宮冊文多命二府大臣為之,學士但草制耳。然章獻為后時,實不受冊,文公蓋不草制也。況是時王文正為首相,丁崖州但參知政事,何以獨召文公至中書諭旨耶?章獻但為德妃。明道初始創宸妃之名,以封章懿。此亦誤也。

劉子儀在南陽,以翰林學士召,中途改知成都。彌年,又召為學士,至西京,復加兩學士,知鄭州。謝表云:「蓬山已到,屢為風引而回;長安甚遙,但覺日邊之近。」 【 闕書名 出洪遵翰苑遺事】 按,國史,劉子儀天禧四年自正字除翰林,明年出守合肥。乾興元年復入翰林,頃之以中丞罷,又知汝陰。天聖五年,三入為學士承旨,六年知廬州,以老罷。八年薨。據此,子儀實三入翰林,未嘗守南陽、成都及鄭州,亦未嘗「加兩學士」。曾記誤也。 【 按遺事引曾紆南游紀舊】 據此謝表,乃宋子京。然宋實自真定移守成都,自成都召為三司使。以言者論列,改三學士,知鄭州,亦與曾所記不合。

國朝宰執未有兼東宮職事者。天禧末,仁宗初立為皇太子,命宰相丁謂、馮拯兼少師、少傅,樞密使曹利用兼少保,而任中正、王曾為參政,錢惟演為樞副,皆兼賓客,前此所無也。 【 出葉夢得石林燕語】 按,仁宗初立為太子,李文定以參政兼賓客。後二年,李遷集賢相兼少傅。其年十一月,皇太子聽政,遂命宰執悉兼東宮官。葉所云誤。

王沂公當軸,尤抑奔競。張師德久次館閣,博學有時望,而不事造請,最為魯簡肅公深知。一日,中書議除知制誥一人,魯盛稱張才德,沂公以未識為解。魯屢諷張往見沂公,公辭不見。他日,謂魯曰:「張君器識、德行足以為此,但尚有請謁耳。」逾年方命掌誥。沂公之取人如此。故當時士大夫務以沖晦自養。 【 出澠水燕談】 此尤謬誤。按,張尚賢入西掖,戊午冬也。王孝先拜相,魯貫文參大政,壬戌秋也,相去五年。

宋綬草丁謂貶辭,曰:「無將之戒,深著於魯經;不道之誅,難逃於漢法。」天下快之。 【 出丁謂傳】 按,實錄載謫詞首云:「無將之戒,舊典甚明;不道之辜,常刑罔赦。」此承龍川志之誤而不之考。

丁晉公自平江軍節度使除兵部尚書、參知政事,節度使當降麻,而朝議惜之,遂止以制除。近者陳相執中罷使相除僕射,乃降麻;龐相籍罷節度使除觀文殿大學士,又不降麻,蓋無定制也。 【 出歐陽修歸田錄】 按唐制,節度使除僕射、尚書、侍郎謂之納節,皆不降麻,止舍人院出制。國朝故事,罷使相則降麻,趙韓王、陳恭公、富文忠、賈文元、王文公是也;罷節度使則不降麻,李從善、李元靖、丁晉公、龐莊敏是也,安得謂無定制哉!韓忠獻自武康軍節度使除三司,降麻,非舊制也。蓋中書之誤,而學士無正之者。又丁自保信軍節度使除吏部尚書參政,此云自平江節度除兵部,亦誤。

祖宗朝,宰相罷免,惟趙中令得使相,餘多以本官歸班,參、樞亦然。天禧中,張文節始以侍讀學士知南京。天聖中,王文康以資政殿學士知陝州。自慶曆後,解罷免率皆得職焉。 【 出宋敏求春明退朝錄】 按,參知政事罷政得職名,自景德二年王文穆始。慶曆以前,執政若薛簡肅、宋宣獻、李康靖、晁文莊之流,皆得資政殿學士。蓋祖宗故事,參、樞善罷,例皆進秩。太宗執政三十九人,惟王永圖、陳晉公、李文靖、賈媧民、寇忠愍、溫恭肅六人以本官罷,外此無不進秩者。

章郇公以侍郎為參知政事,呂申公鄙其為人,時宋宣獻以尚書為樞密副使,申公即以為參知政事,欲以逼公。公之親友皆勸公引去,公不為動。久之,宣獻卒,乃求避位。申公深愧之,言於仁宗,留之不遣。及申公薨,公遂秉政。 【 闕書名】 按,此一段謬誤尤甚。據國史,章文憲,景祐三年自學士承旨除同知樞密院,寶元元年拜相,未嘗為參政也。又章拜相乃繼王章惠、陳文惠之後,此時呂文靖為北京留守,實未薨。章、呂未嘗相繼秉政。宋宣獻明道二年以侍郎參知政事,是時章郇公才入翰苑。康定元年,宋宣獻以尚書再為參政,是時章郇公已位丞相。宋公嘗知樞密院事,亦未嘗為副樞也。